7-Eleven振興三倍券加碼一千(振興隨取卡)(2020/7/15~8/14, 使用至12/31)(updated 延長兌換活動時間 8/15~9/8)

活動時間更新延長至 9/8, 請參閱官方網站: https://www.7-11.com.tw/event/20coupon3000/index.aspx

(以上引用自: https://www.7-11.com.tw/event/20coupon3000/index.aspx )

 


(以下為之前檔期活動資訊)

(引用自官方網站: https://www.7-11.com.tw/event/20coupon/index.aspx)

振興隨取卡的使用限制

  1. 活動期間自2020/7/15 09:00起至109/8/14 24:00止。
  2. 預購加贈的”50元購物金抵用券”請恕無法合併使用。
  3. 本卡適用台灣地區開立統一超商發票之統一超商門市,兌領可開立統一超商發票之商品(恕無法兌領菸品或代收/代售業務如高鐵及其他交通票券、藝文票券等、受託代銷商品等)。
  4. 使用振興紙本券3000元預購4000元振興隨取卡當下不給予全店集點點數。
  5. 本卡使用期限至2020/12/31,期限後未兌領完之金額,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暨授權辦法,立即失效且不得要求退現金。可分次及併卡使用。本卡不得退現金。本卡屬無記名,若遺失、被竊或毀損致條碼及卡號無法辨識等情形,恕無法退現金、掛失止付或補發。
  6. 振興隨取卡不得購買行動隨時取商品。
  7. 本卡可透過門市、交易明細查詢餘額。
  8. 本卡換購時已開立統一發票,至門市兌領商品時開立零值交易明細。(零值交易明細僅供核對及退貨使用,恕無法進行發票兌獎)。
  9. 消費者於收受商品後,應按商品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商品,若發現商品有企業經營者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立即通知原訂購門市或本公司客服。
  10. 首批銷售,售完為止,本公司保留接受與否的權利。離島及偏遠地區門市之取貨時間,以商品實際配達門市時間為準。
  11. 訂購視同接受本「顧客訂購注意事項」及本DM所載內容。
  12. 為提供與保障您的訂購收貨權益,請務必於訂購單上填寫清楚您的姓名、有效電話等資料;您除同意本公司得以電話方式聯繫您,您同意本公司得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給交易相關服務之配合廠商利用(如:物流廠商);詳細配送商資料請詳本公司官網;若您不願意提供或填寫不完整、錯誤造成損失或配送時效延誤等情形,門市無法提供服務亦恕不負賠償責任。您的個人資料,我們將依法妥善保存,並於您取貨日後90天銷毀。
  13. 若日後您欲變更、查詢、補充或更正您的資料,或希望本公司停止使用您的資料,您可至本公司官網下載個人資料當事人權利行使申請書,依內文方式提出申請或透過本公司聯合服務中心(0800-008-711)進行聯繫,我們將立即為您服務。
    若有消費疑議,請聯繫本公司聯合服務中心:0800-008-711。
  14. 因本契約發生訴訟,雙方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以上內容引用自官方網站: https://www.7-11.com.tw/event/20coupon/index.aspx)


使用政府振興紙券3000元換可提貨小7商品4000元的振興隨取卡. 實在太划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