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巴克買一送一-散步幸福咖啡旅程(2018/3/29-3/31)

慶祝星巴克在台灣20周年

套用統一星巴克咖啡同好會於Facebook提供的星巴克20週年照片框(如上圖(PS請參考原文))

或於社群分享你與星巴克的幸福咖啡故事,內文加上#台灣星巴克20年

2018/3/29~2018/3/31三天11:00~20:00,憑以上社群畫面至門市,即可獲得好友分享優惠一次。

  1. 需持社群分享畫面至門市,即可享有優惠。截圖、掃瞄、信件及訊息檔皆不適用。
  2. 出示社群畫面且符合活動規定,購買兩杯容量/冰熱/口味皆一致的飲料,其中一杯由星巴克招待,每人每次限買二送二,飲料限當場一次領取完畢,不適用於外送外賣及預訂服務。
  3. 其他行銷活動、折扣、優惠、兌換星禮程回饋與優惠恕不合併使用,優惠品項依各門市現貨為準。
  4. 優惠品項不包含罐裝飲料、典藏系列咖啡、手沖、濾壓壺、虹吸式咖啡及含酒精飲料。
  5. 二航管制區門市(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管制區內)及車道服務不提供此優惠。
  6. 本公司保留活動變更及調整之權利,如有變動請以統一星巴克企業網站公告為主。

(以上圖片與內容引用自官方網站: http://www.starbucks.com.tw/stores/allevent/show.jspx?n=1008)

Open Point 5000點換星巴克好友分享券(2018/3/28~5/1, 使用期限 5/8)

需要提神的早晨、品味悠閒的午後,來杯星巴克吧! OPENPOINT 5000點換好友分享券1張!

注意事項:

  1. 部份商品僅限於OPENPOINT VIP會員專區(icash2.0感應卡)兌換,欲選擇上述商品請先加入OPENPOINT VIP會員取得資格後,並由icash2.0會員專區進入,方可兌換。
  2. 活動商品依各門市實際販售庫存為準。
  3. 7-ELEVEN現金抵用券可抵全店開立發票之商品消費,唯需單次使用超過該抵用券金額且單次消費可折抵多張(最多限50張),但無法折抵代收、代售、香菸、ibonmart、網路取貨等商品。
  4. 由OPENPOINT換得之7-ELEVEN現金抵用券及商品兌換券不得兌換現金,恕不找零;逾期視同作廢,恕不接受兌換;遺失恕不補發,亦無法接受退還點數。
  5. 使用OPENPOINT換得所有兌換券,皆不得與其他促銷活動合併使用,也不計入7-ELEVEN舉辦之全店集點活動消費金額內。
  6. OPENPOINT紅利扣點取得兌換券後視同交易完成,不得要求退返點數,亦無法提供退貨及換貨。
  7. 非開立7-ELEVEN發票之特殊門市(如:台鐵門市、部分學校、廠辦及商場門市),及雖使用7-ELEVEN發票但為集團關係企業門市,恕無法提供商品兌換券折抵或兌換,請至鄰近其他門市。

(以上內容引用自: https://www.openpoint.com.tw/SETMemberWebsite/CampaignItem.html?id=ff8080816247e959016267b45aea0046)